关于东明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关于东明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东明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项目建于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所院内。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以及东行审(环)【2020】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保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012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东明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计划调试时间期限为2020年12月08日至2021年3月7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明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所院内
联系人:郎经理
联系电话:1503656547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