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鲁裕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酒(粮食类)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关于山东鲁裕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酒(粮食类)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山东鲁裕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酒(粮食类)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一期)建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327国道南南宋庄行政村(沙土食品工业园区内)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以及环评批复(菏牡环报告表【2023】10号)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山东鲁裕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酒(粮食类)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山东鲁裕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酒(粮食类)生产加工及销售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3年11月01日-2024年3月01日。
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鲁裕酒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327国道南南宋庄行政村(沙土食品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李伯达
联系电话:1575307211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