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7777辆机动车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单县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7777辆机动车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莱河镇莱河路中段路南。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单县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7777辆机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评批复单行审投[2021]9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单县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7777辆机动车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计划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18日-2024年12月17日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单县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莱河镇莱河路中段路南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96441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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