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鄄城县浩旭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多层板及新增燃气锅炉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关于鄄城县浩旭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多层板及新增燃气锅炉项目环保设施调试公示
鄄城县浩旭木业(原企业名为:鄄城县彭楼镇林海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多层板及新增燃气锅炉项目建于鄄城县彭楼镇刘举人庄北320米。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以及鄄环审报告表[2018]113和鄄环审报告表[2015]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保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012号),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鄄城县浩旭木业(原企业名为:鄄城县彭楼镇林海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多层板及新增燃气锅炉”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计划调试时间期限为2018年08月30日——2018年11月29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鄄城县浩旭木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鄄城县彭楼镇刘举人庄北320米
联系人:察海涛
联系电话:13385406660
电子邮箱: